规章制度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16-10-13

为贯彻落实学院文明高校创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进一步提高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的成长成才,进一步严格各项日常事务工作的管理,现结合院系相关制度和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对学生早起床的规定

早起床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精神风貌的展现,也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更是学生养成良好作息习惯的关键。

1.早上1、2节有课(自习)班级学生起床时间不超过7:10;早上1、2节没课的班级学生起床时间不能超过8:00。下午5、6节有课(自习)的班级学生应提前30分钟起床,其他类的不能超过14:30。

2.辅导员、班主任牵头组织班团干部做好起床督促检查工作。

3.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记入个人档案,告知家长共同教育。

二、对学生教育教学秩序的规定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和尊师重道氛围,进一步提高学生职业道德素养,师生共建良好的教学秩序,促使同学们争做文明素质高、思想道德素质优的大学生,现对维护教学秩序规定如下:

1.教育教学时间:周日晚19:30开始至周五17:30止。

2.上课(自习)携带基本工具:相关教材,记录本,笔。

3.课前活动规定:学生要提前10分钟进教室开展课前活动,接受课前5分钟考勤,有序开展课前5分钟演讲活动,每次安排学生不超过3人,每人演讲2分钟,辅导员、班主任要进班级协同任课老师进行组织并做好演讲考评登记工作,考评成绩纳入学生综合成绩测评体系。

4.上课礼仪规定:教师来教室上课,上课铃声响时,班长(团支书)应带头喊“起立!”,学生需喊“老师好!”;教师上课结束下课时,班长(团支书)应带头喊“起立!”,学生需喊“老师辛苦啦!”。

5.教室上课(自习)规定:学生要按时上下课,上课时,辅导员、班主任要进班级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堂管理工作,学生需按系部要求整齐、规范就坐,学生严禁随意进出教室,严禁吵闹,严禁上课睡觉,严禁上课吃食物并乱扔垃圾,严禁随地吐痰,严禁玩弄手提电脑、平板电脑、手机、随意接听电话,课前应将平板电脑、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手机要放置在教室专用手机袋内或指定区域。

6.机房、实训室上课规定:学生除遵守教室上课规定外,应穿戴整洁进入机房,在指定位置就坐,严禁违规上网、玩游戏、看视频,严禁携带食品并乱扔垃圾,严禁随地吐痰,课后要及时关机,打扫卫生。

7.禁令通则:学生严禁顶撞教师或管理人员,严禁恶意攻击、侮辱学生干部或其他同学,严禁在教学区域抽烟(特别是在教室内、走廊上抽烟),严禁打扮怪异、穿奇装异服、拖鞋、背带衣进入教学区,严禁在教学楼、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8.处罚通则:凡扰乱教育教学秩序而不听从劝告者,可被责令公开检讨,可被逐出课堂或教学区,可视情节程度而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9.系部牵头组织并开展检查、评比、公布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亲自抓好落实工作,系学生会协助系部开展工作。

三、对学生晚自习的规定

1.晚自习是全日制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任何学生不得违反、扰乱教育教学秩序,违者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2.一般晚自习时间为19:30~21:30。

3.按照学院规定,结合我系实情,我系采取大一班级必须晚自习、大二部分班级轮流晚自习的方式进行晚自习管理。

4.晚自习检查内容主要为出勤情况、纪律情况、卫生情况、关电关门情况等。

5.各班级每周日(新教育教学周期开始时)晚自习期间必须召开班会;周一、周四必须开展自习活动,一般不得以其他活动方式替代;周日、周二、周三可以以其他方式开展校园内的集体活动(如:看教育视频、开展竞赛活动、主题教育班会等专题活动方式)。

6.系部牵头组织并开展检查、评比、公布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亲自抓好落实工作,系学生会协助系部开展工作。

四、对学生考勤的规定

1.考勤范围:上课、实训、自习、讲座、会议、晚就寝等集体活动方面。

2.考勤时间:系部、班级在集体活动开始前5分钟完成考勤,集体活动结束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考勤。

3.考勤登记类型:分为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晚归、旷课等六类。

4.考勤开始后迟到超过5分钟、早退、晚归算旷课1节,迟到累计3次计旷课1节,晚不归、不假外宿给予警告以上违纪处分并计旷课2节;病假、事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出示请假条,否则如缺课则视为旷课。

5.班级考勤工作一般由副班长负责,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袒护他人,违者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撤销职务。班级考勤制度落实好,考勤相关工作扎实的学生干部优先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及推优入党。

6.学院考勤处分等级:10-19节警告,20-29节严重警告,30-39节记过,40-59节留校察看,60学时(含)以上退学。

7.学生处分达到严重警告及以上时下达告知书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教育。凡受到处分者取消本学期(学年)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及入党等资格。

8.系部牵头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落实并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五、对班级做好教室、机房、实训室卫生的规定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院系教室卫生日常工作安排,认真组织,以做好相应卫生责任教室的日常“小扫”工作(日常打扫、拖地、整理工作)和特定“大扫除”工作。

2.一般日常“小扫”时间为17:10前,系部检查时间在17:10左右;一般特定“大扫除”时间为每周五12:30~13:00,系部检查时间在13:00左右。

3.各班级在日常“小扫”和特定“大扫除”期间要安排人员做好待检配合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名确认。

4.上课班级负责做好上课场所的卫生值日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确保课前、课后卫生整洁。

5.对于班级卫生工作不到位的予以扣分并适时拍照曝光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卫生工作任务惩罚。

6.系部牵头组织并开展检查、评比、公布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亲自抓好落实工作,系学生会协助系部开展工作。

六、对学生做好寝室内务卫生的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影响个人成长成才最持久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宿舍风气可以感染人、塑造人,因此,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落实学院宿舍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对宿舍相关管理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内务卫生规范

1.桌凳整齐摆放一条线(八人间电表箱下方必须放一张桌子;所有凳子用后摆桌子下内侧)。

2.桌上、床上物品整洁,统一摆设一条线、一方位。

3.鞋子整齐摆一条线(八人间摆下铺下,四人间班级统一规范并不允许摆放个人桌下)。

4.洗漱间毛巾、晾晒衣物悬挂整齐一条线,口杯、牙刷、牙膏等摆设一条线、一方位,脸盆、水桶、保温瓶摆设一条线、一方位。

5.所有方位卫生洁净(注意清理天花板墙角蜘蛛网、电风扇灰尘),“自扫门前雪”(门前“高1米×宽3米”区域和门的整洁)。

6.寝室电线和网线的布线走线规整安全,严禁私拉乱接(违者拆除)。

7.寝室布置简洁明亮有公布栏(含寝室成员寸照、姓名、专业班级、床位,卫生值日表,课表),有美感、温馨感、学习氛围感、朝气感。

8.积极接受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服从安排,和谐共处。

(二)检查公布办法

1.学校寝室大扫除检查时间:周二、周四下午17:00—18:30。

2.学校寝室日常检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3.系部班团以上干部督促检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40前,周二、周四下午17:20前。

4.班级迎检。辅导员、班主任亲自抓好班级落实工作,班团干部具体落实本班级寝室的迎检工作,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内务卫生安排和文明寝室创建具体工作,周一至周五7:40前和周二、周四17:20后安排寝室值日生留寝配合班级自查和院系检查工作。

5.“联合检查组”检查。本系学生寝室集中区域成立“联合检查组”并开展检查工作,“联合检查组”由各班级推荐至少1名责任心与原则性强的班干部和系级学生干部(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组成,系学生会宿管部干部任组长,检查时间为周二、周四17:20后,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在检查表格上签名后即时公布。检查表格由系宿管部提供,检查表格及时上交宿管部存档。

6.“系部检查组”检查。“系部检查组”由系领导老师和系级学生干部组成,检查组主要负责固定抽查(周一至周五8:00后、周二、周四17:20后)。

7.检查评分依据: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学生寝室“星级”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检查分值100分,各寝室的评定分值为100分(联合检查组评分占60%,系部检查组评分占40%)。

8.检查表格体现各检查项目,取平均分为寝室当天得分,当天结果当天公布,公布场所为例会、QQ群、公布栏、家长手机。

(三)奖罚措施

1.对内务卫生“脏、乱、差”、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抽烟严重寝室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违纪处分。

2.在各班级推行寝室个人“德育分”管理办法,辅导员、班主任是管理组织负责人,其他班团干部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寝室个人“德育分”的基本管理为:给寝室学生100分/人,在此基础上加分、扣分,上不封顶,下不封底,当“德育分”低于70分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其家人通报情况,低于60分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通知其家长来校共同教育。因个人原因造成本寝室一周无星级的,扣责任人25分,其他成员扣5分;无星级寝室,因多数人故意行为所致的扣20分/人.次。“二星级”寝室成员扣10分/人.次;“一星级”寝室成员扣15分/人.次。月评中,每上升一个级别或保持在四星级以上的寝室成员加20分/人.次.月,降一个级别扣25分/人.次.月。

3.业余党校学员、党员发展对象,特别是学生党员必须带头创示范亮身份,务必按学生处文件要求和系寝室要求将本寝室打造成五星文明寝室。本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寝室应达到五星寝室标准。本系副班长(含常务副班长、学习纪律副班长、量化评比副班长)以上干部寝室应达到四星寝室标准,其他干部、干事、入党积极分子寝室应达到三星寝室标准;与评优评先、奖助学金、推优入党工作相结合,其寝室低于规定星级标准的不予审批通过。

4.对学期评定低于“三星级”寝室的成员,记入个人档案,通报家长来校共同教育。

5.对在寝室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业绩明显的学生干部、寝室长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就业推荐等机会。

6.系部每学期对“四星级”及以上寝室进行表彰。

七、对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的规定

以学院《学生手册》为依据,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对学生综合测评如下规定:

1.成立学生综合成绩测评考评小组。班级测评由辅导员牵头,班长、团支书任组长,副班长任副组长,其他班级学生干部任成员;系部测评审核由总支书记牵头,学工办主任担任组长,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任成员。

2.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工作每新学期初开展一次。

3.奖励措施: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学年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者,记入个人档案,给予奖助学金评定、就业优先推荐,达到80分者,追加给予推优推先。

4.惩罚措施: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学年平均分低于60分者,记入个人档案,系部对其推迟推荐就业至少三个月及办理相关事务,并向其家长通报。